【反修例】警指過去一周拘206人 7警受傷最嚴重者被擲磚斷肋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0/29 00:28

最後更新: 2019/10/29 00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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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,前日警方在尖沙咀以情報主導的突擊方式進行快速拘捕,形容成效顯著。(梁偉榮攝)

反修例示威持續多月,上周多區繼續出現示威堵路情況。警方指,過去一周拘捕206人,年齡最小僅12歲,並使用了逾190發催淚彈及逾40發橡膠彈。另外,警方稱有7名警員在過去一周行動中受傷,傷勢最嚴重警員被磚頭擲中左邊心口,肋骨骨折。

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(媒體聯絡及傳訊)江永祥表示,過去一周示威共有206人被捕,包括148男及58女,年齡介乎12至67歲,涉嫌非法集結、藏有攻擊性武器、縱火、刑事毀壞等。另外,江指過去一周有7名警員在行動中受傷,傷勢最嚴重的是前日一名警長被磚頭擲中左邊心口,肋骨骨折。

彈藥使用方面,江永祥稱上周一(21日)共使用102發催淚彈、11發橡膠彈、6發布袋彈及1發海綿彈;上周六(26日)使用催淚彈5發、橡膠彈8發及布袋彈1發;前日則使用了催淚彈88發、橡膠彈27發、布袋彈20發及海綿彈6發。

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,前日有數千人於未有通知書情況下於尖沙咀集結,出現堵路和襲擊警察事件。警方在相關地區主動介入,截查和拘捕違法分子,用情報主導的突擊方式進行快速拘捕,謝形容成效顯著。

他又指,昨晨4時左右,有清潔工清理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雜物時,發現一個寫有「未爆,危險」的白色發泡膠箱,案件列作炸彈嚇詐案處理。

謝又批評,蒙面暴徒犯法時叫旁人用雨傘擋住犯法行為,顯示其心虛、理虧,強調幫忙「開遮」或構成協助或教唆他人犯罪。他又澄清,警員所謂蒙面並不是要逃避法律責任,而是保護裝備。警方為警員提供保護頭部和臉部的裝備,包括防衛鋼珠射擊、利器鎅頸等。

記者會進行期間,有記者宣讀聲明,指摘警方於示威現場暴力對待記者,阻礙採訪,並抗議離場。警方隨即關上發布室燈光,中斷記者會約30分鐘。

記者會其後重開,謝振中指記者會目的是向市民講解執法資訊,稱有足夠時間讓記者發問;記者會能否運作視乎雙方能否互相尊重,認為記者會中斷剝削市民知情權,對個別記者打斷記者會感到遺憾。

記者:徐紹軒